如何发挥作用呢?

在我看来,这是不幸的。事实上,在决定是否起诉伪证罪时,应该考虑一些公正客观的因素。本着向戈德史密斯勋爵提供一些友好(和主动)建议的精神,我想提一下任何面临此类案件的检察官都应该考虑的一些考虑因素。

首先,检察官应该考虑被掩盖行为的严重性。他应该问一问,被掩盖行 爱沙尼亚电话号码库 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民事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只是令人尴尬但完全合法的行为。例如,斯库特·利比被怀疑参与了一项泄露中情局秘密特工身份的机密信息的计划,而比尔·克林顿被怀疑与白宫实习生有婚外情。据推测,被调查的被掩盖行为危害越大,社会对其的了解兴趣就越强烈,其掩盖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就越大。

其次检察官应考虑证人涉

嫌伪证的情况。在美国,证人通常会撒谎以逃避政府调查。例如:利比在接受特别检察官帕特里克·菲茨杰拉德的质询时撒了谎;庞德克斯特向国会谎称自己参与了伊朗门事件。在英国,诽谤法律要严格得多,伪证发生在完全不同的程序背景下:保守党前副主席杰弗里·阿彻和约翰·梅杰政府的内阁官员乔纳森·艾特肯都在他们自己对各媒体发起的诽谤诉讼中作了伪证。

第三,检察官应该考虑掩盖行为本身的重要性。他尤其应该检查证人的阻挠行为对司法程序的实际阻碍程度。例如,利比的谎言似乎无疑使大陪审团和特别检察官更难实现调查目标。

那么这些因素在布朗勋爵的伪证案中会

戈德史密斯总检察长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关于第一个因素(潜在行为的严重性),如果布朗只就他的私人性生活 印度尼西亚数据 撒谎,那么以伪证罪起诉似乎是没有道理的:被掩盖的行为绝对不符合公众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如果事实证明他还就其他事情撒谎,例如涉嫌滥用 BP 资产和逃税,案件看起来就会大不相同。)至于第二个因素(导致证人

至于掩盖事实本身的意义:这里有一个强有力的理由反对起诉。当被问及他是否与一名 27 岁的前男妓发生过性关系时,布朗做了任何一位 58 岁的行业巨头都会做的事情:他撒了谎。他的伪证似乎不太可能对 如何利用在 3 个月内打造价值超过 100 万欧元的管道 任何事情造成重大阻碍。事实上,还有其他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布朗与谢瓦利埃的关系,真相很快就被揭露了。因此,他的伪证对 如何发挥作用  司法程序几乎没有造成任何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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