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谈判从来没有多少定论

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巴黎协定》未能解决一些缔约方认为至关重要的问题,使得这些国家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谈判——最明显的是,对于小岛国来说,需要为损失和损害提供资金。结果是,,而且经常一遍又一遍 气候谈判从来没 地重新讨论同样的问题,使谈判进程具有“土拨鼠日”的性质。

 

所有这些动态在今年沙姆沙伊赫的 COP

会议上得到了充分展示。最初,COP27 计划是一次相当低调的会议,因为没有强制做出任何重要决定。《巴黎协定》已启动新一轮谈判,以制定巴黎运作的详细规则,但各国已在 2018 年的 COP24 上基本 气候谈判从来没 完成这些谈判,《巴黎规则手册》的剩余部分至少在理论上已于去年在格拉斯哥完成。格拉斯哥本身已启动了两个额外进程,一个是制定《巴黎协定》的“全球适应目标”;另一个是讨论损失和损害的融资。但这两项进程都是两年一次,因此沙姆沙伊赫的 COP27 不需要就 美国电话号码库 它们做出决定。相反,它原本是格拉斯哥和明年迪拜缔约方大会之间的中转站——我们过去称之为“迷你缔约方大会”,与主要缔约方大会(例如 COP3、COP7、COP15、COP21 和 COP24)形成对比,这些主要缔约方大会分别通过了《京都议定书》、《马拉喀什协议》、《哥本哈根协议》、《巴黎协定》和《巴黎规则手册》。如前所述,埃及东道主将 COP27 称为“实施缔约方大会”,反映了该机制从谈判到实施的长期预期转变。

但鉴于气候变化问题的突出性和紧迫性,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一个缔约方会议是小型缔约方会议。所有缔约方会议都涉及重大谈判。例如,去年在格拉斯哥,

发达国家要求在缔约方会议的封面决定(《格拉斯 不安全感击中了美国梦的核心 哥气候公约》)中使用更加强硬的措辞来应对气候变化,理由是 2020 年代是“关键的十年”,

并且他们成功地加入了以下措辞

将该制度事实上的气温目标从“远低于 2°C”加强到 1.5°C;要求尚未与《巴黎协定》的气温目标保持一致的国家自主贡献重新审视并加强其国家自主贡献;呼吁各国加快努力,“逐步减少有增无减的煤电”和“逐步取消低效 巴林商业名录 的化石燃料补贴”(第 1/CMA.3 号决定,第 21、22、29、36 段)。
非洲国家受到敦促,制定《巴黎协定》的“全球适应目标”(《巴黎协定》第 7.1 条)。
小岛屿国家则迫切要求建立损失与损害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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